防弹盾牌
防弹盾牌
- 分类:特种玻璃
- 发布时间:2020-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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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警用防弹盾牌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保证规定及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警用防弹盾牌的研制、生产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10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GB/T5137.2—2002汽车安全玻璃 第 2 部分: 光学性能试验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JB3196枪弹试验方法
GA975—2012特种警用装备名词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警用防弹盾牌:police ballistic shield用于阻止弹头或破片穿透, 有效保护人体的盾牌。
3.2 手持式警用防弹盾牌:police hand-held ballistic shield(用手握持的警用防弹盾牌)。
注: 改写 GA975—2012 , 定义5.3.4.1 。
3.3 轮式警用防弹盾牌:police roller ballistic shield依靠轮动在地面行进的警用防弹盾牌。
注: 改写 GA975—2012 , 定义5.3.4.2。
3.4 观察窗ballistic shield observation window警用防弹盾牌上用于观察的窗口。
注: 改写 GA975—2012 , 定义5.3.4.4。
3.5 射击孔 shooting orifice警用防弹盾牌上用于向外射击的孔。
3.6 入射角angle of bullet-incidence弹头飞行方向与弹着点切平面法线之间的夹角 。
[GA975—2012 , 定义5.2.3.10]
3.7 弹着点间距离 shot-to-shot distance两弹着点中心之间的距离。
3.8 弹着点距边缘距离 shot-to-edge distance从弹着点的中心到防弹层边缘最近的距离。
3.9 有效命中 fair hit弹头入射角偏差小于或等于5°, 弹头类型、速度符合规定要求且弹着点间距离大于或等于50mm ,弹着点距边缘距离大于或等于50 mm 的弹头冲击。
注: 改写 GA975 — 2012 , 定义 5.2.3.5。
3.10 通透性裂纹perforation crack
警用防弹盾牌被有效命中后, 产生的可透光的弹伤裂纹。
3.11 阻断 stop
警用防弹盾牌被有效命中后, 盾牌背面未出现通孔或通透性裂纹或看到弹头的现象。
注: 改写 GA975 — 2012 , 定义 5.2.3.7 。
3.12 穿透perforation
警用防弹盾牌被有效命中后, 盾牌背面出现通孔或通透性裂纹或看到弹头的现象。
注: 改写 GA975 — 2012 , 定义 5.2.3.6 。
4 分类和代号
4.1 分类
4.1.1 警用防弹盾牌(以下简称防弹盾牌)按防护等级分类, 见表 1 规定。
4.1.2 防弹盾牌按产品的结构分为手持式防弹盾牌用“S”表示、轮式防弹盾牌用“L”表示。
4.1.3 防弹盾牌按材质分为金属、非金属及复合三类。由金属材料制成的防弹盾牌用“J”表示, 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的防弹盾牌用“F”表示,由金属和非金属复合材料制成的防弹盾牌用“H”表示。
4.2 代号防弹盾牌代号由 产品名 称代号、防护等级代号、产品材质代号、产品结构代号、企业自定义代号和产品型号代号组成。
示例:betway旗舰版下载 企业生产的警用手持透明防弹盾牌,防护等级为2级,盾体由非金属材料制成(F),采用手持式防结构, 企业代号为TD ,产品型号为01,表示为FDP2FS-TD01型 透明盾牌20170707(点击查看检验报告)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轮式防弹盾牌由盾体把手、连接件、射击孔、观察窗、移动部件组成; 手持式防弹盾牌由 盾体、把手、连接件等部件组成, 可不设观察窗和射击孔。防弹盾牌材料应无毒, 对人体无自然伤害。
5.1.2 手持式防弹盾牌应握持舒适、稳定, 把手及连接件应牢固。
5.2外观
防弹盾牌的表面应无划伤、缺角 、裂纹、气泡、焊渣、油污和尖锐凸起, 外缘应圆滑, 无毛刺, 金属材料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5.3 结构
5.3.1 防弹盾牌射击孔应有防弹盖板。射击孔面积和孔型应满足射击要求, 枪筒可顺畅推起防弹盖板, 抽回枪筒时盖板应自动回位。
5.3.2 防弹盾牌的防弹盖板与盾体的搭接宽度应大于或等于 10 mm ,且与盾体防护级别相同。
5.3.3 轮式防弹盾牌转向、移动应灵活可靠。轮上应有锁止装置, 轮子支架应能折叠, 便于携带和立式存放。
5.3.4 轮式防弹盾牌的盾体离地面高度应小于或等于50 mm 。
5.4标志
5.4.1 防弹盾牌正面上方水平居中位置应有中文“警察”字样, 字体为黑体, 颜色为白 色。
5.4.2 防弹盾牌应有清晰永久性的产品标志,内容应包括:
a ) 生产厂中文名称;
b ) 产品名称和代号;
c ) 产品编号;
d ) 执行标准号;
e ) 生产日期(年 月);
f ) 有效期。
5.5防护面积和质量
防弹盾牌防护面积与质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产品结构 | 防护面积/㎡ | 质量/kg |
手持式=S | ≥0.16 | ≤6 |
轮式=L | ≥0.50 | 防护等级<6级的防弹盾牌质量≤28 |
防护等级=6级的防弹盾牌质量≤35 |
5.6 观察窗
5.6.1 防弹盾牌观察窗的光畸变最大量应小于或等于6'。
5.6.2 防弹盾牌观察窗的透光率应大于或等于70%。
5.6.3 防弹盾牌观察窗透明面板四周与盾体的搭接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10 mm , 最小可视面积应大于或等于40cm²。
5.7 连接强度:防弹盾牌的把手与盾体的连接结构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00 N
5.8 阻燃性能: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0s。
5.9 漆膜附着力:防弹盾牌表面漆膜附着力应大于或等于GB / T9286 — 1998 中规定的2级。
5.10 防弹性能:防弹盾牌按表1中规定的不同防护等级枪弹类型和枪弹速度进行试验, 盾体应有 9 发有效命中、观察窗应有 1 发有效命中、射击孔盖板应有 1 发有效命中的情况下, 防弹盾牌应阻断弹头,背面主体防弹材料、把手等连接部件无脱落, 若有观察窗、射击孔盖板也应无脱落。
5.11 耐浸水性能:非金属和复合材料防弹盾牌在水中浸泡 24 h 后, 在 3 发有效命中盾体、1发有效命中观察窗、1发有效命中射击孔盖板的情况下, 试验后,防弹盾牌应阻断弹头, 背面主体防弹材料无脱落、观察窗、射击孔盖板、把手等连接部件无脱落。
5.12 环境适应性:防弹盾牌在温度 -25℃至+55℃ 条件下, 3发有效命中盾体、1发有效命中观察窗、1 发有效命中射击孔盖板的情况下, 试验后, 防弹盾牌应阻断弹头, 背面主体防弹材料无脱落、观察窗、射击孔盖板、把手等连接部件无脱落。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要求检验
6.1 .1 目测检查防弹盾牌外观,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1 的要求。
6.1 .2 试用防弹盾牌,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2 的要求。
6.2 外观检验:目测检查防弹盾牌表面,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的要求。
6.3 结构检验
6.3.1 使用长度为100 mm、直径为10 mm、壁厚为2 mm 的钢管,对射击孔上的防弹盖板进行100 次启闭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3.1 的要求。
6.3.2 用精度为1 mm的量具测量防弹盖板和盾体的搭接宽度,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3.2 的要求。
6.3.3 对防弹盾牌轮子进行前进、后退、左右转动试验。对防弹盾牌的轮子支架进行折叠、打开、折叠等动作,重复试验10次, 检查轮子及轮子支架的移动,收折灵活性,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3的要求。
6.3.4 用精度为1 mm 的量具测量轮式防弹盾牌的盾体离地面高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3.4 的要求。
6.4 标志检验
6.4.1 目测检查防弹盾牌上的文字内容和字体,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4.1 的要求。
6.4.2 目测检查防弹盾牌产品标志内容,并用下列方法检验标志的清晰和永久性:
a ) 用棉布沾上蒸馏水在有标志的地方擦15 s ;
b ) 用棉布沾上甲 醇在同一地方擦15 s ;
c ) 用棉布沾上异丙醇在同一地方擦15 s 。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2的要求。
6.5 防护面积和质量检验:用精度为1mm的量具测量防弹盾牌冲击面的尺寸,用精度为0.01kg的衡器称量防弹盾牌的质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的要求。
6.6 观察窗检验
6.6.1 观察窗的光畸变按GB/T5137.2 — 2002 中的6.3、6.4的规定进行检验,按GB/T5137.2—2002中6.5的规定计算光畸变最大值,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1 的要求。
6.6.2观察窗的透光率按GB/T2410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6.2 的要求。
6.6.3 用精度为 1 mm 的量具测量防弹盾牌观察窗可视部分的有效尺寸并计算面积, 拆下观察窗透明面板测量其与盾体的搭接宽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3的要求。
6.7连接强度检验
用拉力试验装置分别对防弹盾牌的把手和连接结构进行600N的拉力试验, 保持10min,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的要求。
6.8阻燃性能检验
使用本生灯进行阻燃性能试验, 具体步骤如下:
a )在防弹盾牌的外表面任选3处,间距大于80mm ,且距离边缘大于50mm ;
b )调节本生灯的蓝色火焰高度为20mm±2mm;
c )本生灯火焰与试验样品测试点成45°夹角, 距离为10mm±1mm,3处分别燃烧10s后移去本生灯,测试持续燃烧的时间。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8的要求。
6.9漆膜附着力检验
防弹盾牌表面漆膜附着力按GB/T9286—1998 规定的划格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9的要求。
6.10 防弹性能检验
防弹性能射击试验的设备、布置、靶标、试验步骤和试验方法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检验,试验方案按表3规定进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 5.10 的要求。
6.11 耐浸水性能检验
在常温条件下,将防弹盾牌整体浸入0.5m深的水中,静置24h,取出后将防弹盾牌固定在试验专用支架上滴水5min,然后按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防弹性能试验,试验应在5min内完成,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的要求。
6.12 环境适应性检验
6.12.1将防弹盾牌放入温度为55℃±2℃恒温箱内保持3h,取出后将防弹盾牌固定在试验专用支架上,然后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防弹性能试验, 试验应在5min内完成, 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
6.12.2 将防弹盾牌放入温度为-25℃±2℃恒温箱内保持3h,取出后将防弹盾牌固定在试验专用支架上,然后按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防弹性能试验,试验应在5min内完成,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防弹盾牌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与交收检验。
7.2 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b )当材料、结构、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c )产品首次生产、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 )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检验时;
e )主管部门提出 型式检验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 4 规定执行。
7.2.3 防弹盾牌型式检验数量为5件。
7.3 交收检验
产品交收检验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应按组批和抽样规则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按表4规定执行。
7.4 组批和抽样
7.4.1 组批规则:以同一结构、同一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制造的防弹盾牌为一检验批。
7.4.2 抽样规则
1.交收检验时,对同一批次的防弹盾牌进行一般要求、外观、结构、防护面积和质量、防弹性能项目的抽检。
2.交收检验的抽样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批量数件 | 抽样总数 | 检验项目数量 | |
6.1~6.6 | 6.12.2 | ||
<50 | 2 | 2 | 1 |
5~1200 | 4 | 4 | 2 |
1201~3200 | 6 | 6 | 3 |
7.5 判定规则
7.5.1型式检验全部项目合格,判定产品合格。型式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产品不合格。
7.5.2交收检验全部项目合格, 判定该批产品合格。防弹性能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其他单项性能指标检验不合格,则允许加倍抽样复验,如加倍复验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质量保证规定
8.1防弹盾牌的使用期限应大于或等于 5 年。
8.2防弹盾牌应在常温、常湿、避光环境下保存。
8.3防弹盾牌在使用过程中,受到任何枪弹射击后不能继续使用。
8.4同等使用条件下,对防弹盾牌进行批量抽查时,防弹性能试验中任意一件防弹盾牌出现穿透, 则本批防弹盾牌不能继续使用。
9包装、运输和贮存
9.1包装
9.1.1外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代号、执行标准编号、产品数量、生产日期、批次、包装箱尺寸、毛重及“防潮”、“防湿”等标志。字的颜色为黑色,字体为黑体字, 字体大小适宜,字迹应清晰、工整。
9.1.2包装箱采用双瓦楞纸板制成。
9.1.3每件防弹盾牌均应有专用包装, 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齐全。
9.2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严密遮盖, 避免淋雨受潮、曝晒,避免与腐蚀性物品混装运送。
9.3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的库内, 应离地面250 mm以上, 不应与腐蚀性物品一起贮存。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枪弹类型
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枪弹威胁类型见表A.1 。
表A.1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特殊枪弹威胁类型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防弹盾牌的防弹性能试验方法:B.1设备;B.1.1测试设备
测试设备布置见图B.1所示。尺寸L为测速系统两靶之间距离,L2为射击距离。
说明:
L———两靶之间距离;
L1 ———距离为(3000±10)mm ;
L2 ———射击距离。
图 B.1 设备布置示意图
B.1.2枪弹:按表1规定的防弹盾牌防护等级, 选用相应的试验用标准枪弹。
B.1.3测速仪:测试精度和准确度应符合 GJB3196 的规定。
B.2弹着点:防弹盾牌射击试验弹着点位置见图B.2的规定,常温状态下1~9发弹着点中至少有1发弹着点在连接件固定位置上。
B.3射击试验的环境
射击试验的环境温度为室温。
B.4试验步骤
B.4.1所有电子设备预热 30 min 。
B.4.2试件应按不同试验条件进行预处理。
B.4.3按 GJB3196 规定进行预试验,调整测试设备。
B.4.4将试件固定在试验专用支架上。
B.4.5按图 B.2 的规定在试件上标注弹着点。
B.4.6按表 3 规定进行防弹盾牌的射击试验。
B.4.7检查射击效果。
B.5判定规则
B.5.1试样在有效命中情况下,防弹盾牌受弹后均应阻断,则判为防弹盾牌合格;若有一发出 现下列情况:
a )中弹部位出现穿透;
b )观察窗或射击孔防弹盖板、把手连接部件、背面主体防弹材料脱落;
c )观察窗背面有飞溅物。则判定防弹盾牌不合格。
B.5.2若试验弹速高于防护等级上限速度时,防弹盾牌出现上述情况,则不能判为不合格,应更换样品按表 3 要求重新进行射击试验。
B.5.3若试验弹速低于防护等级下限速度时,防弹盾牌出现阻断, 则不能判为合格, 应更换样品按表3要求重新射击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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